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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物馆纪念品的开发与文化遗产保护

旅游纪念品,作为一种特殊意义的商品,也是旅游者为纪念某次旅游而购买的。它是旅游目的地的名片,是旅游目的地人情世故的缩影,也是旅游目的地文化的沉淀,更是某一位旅游者在经历一次旅游之后的足迹记录。看到它,旅游者就能回忆某一次旅游,想起旅游过程中的所见所闻,可能会追忆遇到的某一个人、一个故事。

1.文化遗产保护与纪念品的开发的关系

现代博物馆不仅是文物收藏研究的机构,更是一个文化遗产的教育传播公益组织,新的时期,其教育传播的功能也日益重要。但是博物馆又是一个静止的主体,除了开办展会,很难把馆藏的文化遗产信息传播出去。具有博物馆特色的旅游纪念品,本身具有地域性,文化性、艺术性,就是一个历史文化信息的载体。这些纪念品陈列在哪,出现在哪,与博物馆相关的文化遗产信息就会被传播哪里,从而使文化遗产的信息,就可以远离博物馆之后也能被传播,促使博物的教育功能被延长。

纪念品卖得越多,相关博物馆的文化遗产信息就传播的越广,而且还不受时空的限制,流向世界各地。博物馆纪念品的销售网,自然也就成了一个新的文化遗产传播网。换言之,一个具有鲜明特色的博物馆纪念品,除了满足旅游者的文化需求,更可以使文化遗产广为传播。

2.博物馆旅游纪念品现状

旅游纪念品的本质特征是鲜明的地方特色(苗学玲,2004),没有鲜明地域特色的充其量是一个普通的旅游商品,谈不上有太多的特殊纪念意义,更谈不上让人产生美好的回忆。换言之,旅游纪念品,是一个旅游者为了纪念“到此一游”,带走的具有特殊意义的纪念物品。它不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工艺品,否则,就不必要千里之遥地带回去。

目前的旅游纪念品主要分为两类,一是大众纪念品,价格适中,市场货源充足,旅游者可以在景区随便挑选购买自用或送人;属于低介入消费决策;另一类是特色精美礼品,这一类做工精良,价钱较高,具有一定的收藏价值,这属于小众纪念品。属于高介入消费决策;但现实是:很多博物馆出售的琳琅满目的纪念品中,有特色仍然不多,这也是博物馆购物“短腿”之一。

2009年,文化部与国家旅游局联合颁发了《关于促进文化与旅游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第七条明确指出要鼓励创作具有地方文化特色的旅游纪念品,并且加强市场推广的措施,提高纪念品的影响力。纪念品开发的好,不仅可以增加参观者美好的博物馆体验,而且还能带来不菲的经济收入,在欧洲北美国家,很多博物馆纪念品的收入达到总收入的40%以上。一件精美的,价格合适的博物馆纪念品,既是来自旅游者的需求,也是来自于博物馆多渠道筹集资金的需要,同时,也是博物馆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多样化的手段之一,因此,博物馆的管理者应该重视纪念品的开发。

目前博物馆纪念品现状是:一是品种单一,雷同,走到哪看到的都是?似的纪念品,没有新意。二是有特色纪念品又价格高,除了高收入群体,旅游大众不愿意购买。三是制造粗劣,不仅没有美观度,而且还有损目的地或景区的形象。之所以出现以上问题,与以下几方面有关:一是产品设计是由领导与专家们决定,领导与专家们可能是某一领域的资深人士,但他们不一定是合格的市场经营者。他们决定的面向完全市场竞争的产品,很可能不被市场认同。二是产品设计外包。这样虽然设计出的纪念品形式外观很美,但与本博物馆很可能不相适应,没有突出博物馆的特色,这样的纪念品放在任何一个旅游目的地都可能是一样的效果。这说明博物馆管理层的市场意识不够,脱离市场,纪念品的开发远离消费者,研发、生产、销售过程相互脱节,缺乏有效的沟通机制。其结果自然是纪念品成为孤芳自赏而不被旅游者认同,这不仅无法带来收益,反而还成为一种库存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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