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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产业融合的现状、问题及发展路径!

目前,推动农村产业融合已经成为当前发展农业农村经济的重大政策导向。笔者通过梳理国内学者关于农村三产融合路径方面的研究,发现我国农村产业融合总体处于初兴阶段,存在产业发展缺乏活力、融合主体缺失、金融体系支持不足、外部环境尚待优化的问题。提出如下对策建议:促进三大产业协调发展,提高产业竞争力;强化新型经营主体的培育与支持;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加强财税支持;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环保政策。当前农村产业融合路径领域的研究以描述性分析为主,少有探索性分析和对典型经验的比较分析,且对现实问题的研究视角单一,缺乏对不同类型农村产业融合的分类研究,未能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下一步,学者们要重点关注农村产业融合中的重大现实问题,加强典型案例的经验探索性研究,开展跨学科综合视角研究,加强对不同地区、不同类型农村产业融合的研究,以推动该领域的学术研究和实践探索。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我国当前社会发展的主要矛盾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在2017年末己经达到58.52%,农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在2017年末己降到10%以下,我国的农业劳动生产率还相对较低,但农业仍然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党在十九大报告上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明确了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总要求: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其中,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根本,“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更是进一步指明了实现乡村产业振兴的关键在于走好产业融合发展的道路。

1、农村产业融合的现状

纵观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可以发现,现代农村经济的发展需要依靠产业融合。凡是产业融合比较好的地方,农村经济的发展水平就比较高;凡是产业比较单一,尤其是单纯依靠农业的地方,农村经济的发展水平就相对落后。日本和韩国在乡村振兴中以“六次产业”为重点,发挥产业的加法效应和乘法效应推动产业融合。20世纪90年代以来,荷兰兴起创意农业,形成创意农业产业链条,提升农产品附加值。目前,农村三产融合在我国总体上处于自发阶段,在覆盖领域、融合深度、惠及面等方面都很有限。

1.1农村产业融合的深刻内涵

产业融合始于产业之间的技术关联,随着实践的发展,关于产业融合的研究逐步从技术视角拓展到产品、产业、市场视角。日本学者今村奈良臣提出了“第六产业”的理念,他强调农村三大产业融合发展,基于产业链延伸和产业范围拓展。近年来,国内学者对农村产业融合进行了大量研究,对其“内核”已基本形成共识。农村产业融合的路径是产业间的融合渗透与交叉重组,融合的表征是产业链延伸、产业范围拓展和产业功能转型,融合的结果是产业发展和发展方式的转变。我国“构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体系”更多的是从农业多种功能开发、产业链延伸、价值链提升出发的。

1.2农村产业融合的形式

当前,我国农村三产融合发展持续推进,新的产业融合形式不断涌现。从农业产业内部、农业与外部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向农业渗透融合,或从新兴产业的替代融合方面思考,可以将农村产业融合归纳为4种类型,详见表1。

(表1:我国农村产业融合的类型)

1.2.1产业内部融合型 

农业产业内部融合强调农业种植、养殖结构的优化,包括资产的整合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农业经营主体立足优势农业资源,利用农业内部产业之间的关联发展多种经营,利用生态链形成可持续发展与循环利用的农业经营方式,这样既可实现农业产业的扩展与增值,又能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并推动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1.2.2产业链延伸融合型 

农业产业链延伸强调以农业为中心,纵向完善各个生产环节的可利用空间。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依托主导优势产业,向前、向后延伸以拉长融合发展链条。比如依托单一农业种植产业,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农产品供销一体化,这样就纵向延伸了单一农业种植产业链,极大拓展了农业的利益空间。

1.2.3功能拓展融合型 

农业功能拓展强调在稳定的传统农业基础上,不断推进农业与旅游、文化、教育等元素结合,这样就大大拓展了农业的功能。例如传统农业与旅游业、文创产业等第三产业融合,形成乡村旅游、农业生态采摘、体闲农业和农民创业园等新型产业形态和新型消费业态,彰显了促进增收、激活消费的经济功能与带动就业的社会功能,以及美化乡村的生态功能。

1.2.4科技渗透融合型 

农业科技渗透融合强调依托传统农业,利用物联网(IOT)、云计算、大数据分析等现代信息技术,借助互联网平台,充分发挥信息指导生产、引导市场的作用。例如利用物联网、云数据实现农产品智能化生产,充分减本增效;利用电子商务实现消费需求与生产供给的对接,降低流通成本。农业大数据推动着互联网与农业的渗透融合,“互联网+”对现代农业的影响深远。

2.农村产业融合的路径研究

国内关于农村产业融合的研究日益丰富,大体上可以分为2类:一类是对农业与二、三产业的交叉相融进行直接研究,例如农业与旅游业、文化产业的融合;另一类是针对农村产业融合的某一方面进行间接研究,例如对产业融合政策、金融服务、流通体系的研究。农村产业融合实施的关键是如何选择战略路径。通过对国内农村产业融合的文献进行梳理和总结,笔者主要从产业活力、主体支撑、金融体系和外部环境4个方面展开对农村产业融合议题的文献研究,为探索新时期农村产业振兴提供一定的理论研究基础。

2.1重振产业活力

使农村产业焕发活力的关键在于产业融合模式,那么需要探讨适合我国现代农村的产业融合模式。目前,国内对于农村产业融合模式的研究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农业与其他产业融合;二是农村二、三产业间的融合。对于前者而言,融合的目的或是农业产业链的延长和加深,或是形成新的产业形态,其中“公司-农户”“公司-农民合作社-农户”“公司-一村一品专业村镇-农户”“电商平台-公司-农户”等模式日益丰富。农业企业化要建立在稳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前提下,农村剩余劳动力出路问题、土地要素流转问题、企业资金来源问题、企业家来源问题是制约其发展的主要障碍。农产品加工企业纵向一体化模式是我国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演进趋势,其本质是上下游企业间的动态博弈;这一过程需要政府在遵循产业发展规律的前提下进行积极的引导,引进“农产品深加工-市场开发”模式的企业,引导农民进行专业化和规模化经营。农产品淘宝村是“互联网-三农”的典型产物。现有的农产品淘宝村是在特色农产品专业村的基础上自发演进而来的,其形成具有可复制性,但“从无到有”复制成为一个农产品淘宝村的可能性很小。乡村振兴要选择那些具有资源禀赋的村庄,基于现有的资源优势条件,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向园区集聚,引导“一村一品”向优势产业带集聚,形成优势产业集群。2017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田园综合体”概念,“田园综合体”是伴随着现代农业发展、新型城镇化、休闲旅游发展起来的“农业-文创-新农村”复合开发模式,是继特色小镇后的又一个投资风口和发展重点。绿色产业是山区进行产业融合的可行路径,如发展特色农产品、生态服务业等,但发展绿色产业不宜过多地强调资源比较优势,而要在培养专门人才、加速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等方面下功夫。

产业融合涉及多元的经济主体,和谐的利益机制是农业产业融合模式健康运行的基础。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联结各主体的经济纽带,可以通过整合农业产业链上不同经济主体的生产要素,有效解决农产品的生产流通和销售问题。农村产业融合利益联结机制的关键在于工商资本,政府应以促进农民就业增收为前提,引导工商资本参与农村产业融合,引导不同经营主体分层、分类发展,形成互利互赢、风险共担的格局。农村三产融合的政策着力点就在于建立产业链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其重点是依托农业资源整合市场要素,注重“产、城、人”互动,以及坚持市场需求导向。

通过对以上文献的梳理发现,现有文献主要是从宏观角度研究拥有资源禀赋的农村如何实现产业融合,但是具体的案例研究较少。在成都郫都区多利农庄的建设过程中,通过农户土地入股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与多利企业共建生态农业产业园,建立“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户”的农业产业链机制。对于那些内生因素(资源禀赋、区位条件、产业基础等)与外部动力(政策环境、城乡关系、国内外市场、城市辐射力度等)不足的农村,如何挖掘产业潜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仍是有待研究的现实问题。

2.2强化主体支撑

“春江水暖鸭先知”,关于怎样的农村产业能够融合,如何才能更好地融合的问题,其答案关键在于农业经营主体。农村产业融合过程中的主要依靠力量是什么?围绕这一问题产生了李昌平-贺雪峰争论,贺雪峰看重的是一种基于小农的家庭式发展,这种模式是经济不发达的农村地区的主流形式;李昌平强调将集体作为发展的主体,且市场化与农民集体之间并不矛盾,集体化可以成为市场化的前提。在十九大报告中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内容中,明确提到农业农村发展的主体就是新型集体和小农户,也就是新型的集体经济和新型的家庭经营。在日本农村产业发展过程中,即使是实力较强的规模化农业经营者,其发展“第六产业”也需要工商资本进行带动和支持,我国农村产业融合同样需要农业生产者、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分工协作,竞争发展。人力资本科技水平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农村产业融合需要大幅度提高农村的人力资本科技水平,引进并留住农业专业人才是问题的重点和难点。农村创新人才的培养不仅要完善原有的人才培养模式,还应加强农村学校教育体系的顶层设计,创新农村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发展“农技推广”与“农业合作组织”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开发农村数字化教育资源,加强人才培养的国际合作和西部合作。重庆市贫困区(县)以科技特派员制度推动科技创业扶贫,正是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科技社会服务体系、促进农村三大产业深度融合的有效路径。

在农业产业融合推进的过程中,越来越多的专家开始关注农村劳动力的转移问题。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速度制约着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发展,如果两者的发展速度失衡,就可能导致出现大量无地农民。“增加第一产业投入,提高第二产业技能,优化第三产业结构”的对策是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与就业结构调整的指导方向。如今民工潮已无法带动更多的农民就业,第二就业空间的容量也不足,当前急需开拓不完全依赖于土地又不必进城务工的第三就业空间。另外,分散型经济发展模式放大了我国劳动力剩余的劣势,鼓励居民投资创办中小企业,对于促成储蓄、投资、就业、收入和消费的良性循环有重大推动作用。乡村振兴的主要标志之一是农村地区保持一定数量的人口规模,其中年轻人口占有一定的比例,但是目前尚缺少对农业就业转移何为“适度”、何为“过度”的研究。在推进农村劳动力非农转移的同时,需要规避其对农业生产、农村经济与农村社会的不利影响,日韩农业生产者依托经济杠杆稳定农业生产队伍、出台扶持回乡创业人员政策的做法,为我国农村劳动力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思路。通过以上文献的梳理发现,现有很多文献对农村产业发展中的主体和人力资本进行了研究。研究表明,要发挥人力资本的生产率效应,需要一定的经营规模与之相匹配,这个过程必然伴随着农村劳动力的大规模转移。如何确定劳动力转移的量,如何拓展足够的劳动力接纳空间以及如何在农村“空心化”“老龄化”的情况下留住农村建设的主力军,仍是值得进一步探讨的问题。此外,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方式的创新、农业科技人才驻村帮扶模式的创新也是需要继续探讨的议题。

2.3重建金融体系

农村产业融合首先要解决钱从哪里来的问题。当前我国农村金融发展普遍存在金融机构“难贷款”与农户“贷款难” 的双重困扰,想要有效降低农村信贷的约束,首先要降低“行政-经济”压力体制对金融机构在农村信贷市场创新行为方面的限制,拓展农业现代化过程中的金融支持路径。储蓄动员效率、储蓄投资转化效率是促进农业现代化的现实选择,但是随着我国农村金融体系改革的深入,这两者必定让位于投资投向效率。信贷风险制约着农户小额信贷发展的步伐,现阶段要继续深化农村金融体系改革,推动农村金融市场的信用建设。一些学者研究了农户信贷风险的主要影响因素,建议小额信贷机构侧重于显著影响因素,并考虑其内部次序所带来的差异,针对不同等级的农户建立信用评级制度。当前农村基层政府可利用的财政资源存在巨大区域性,解决这一问题的可行制度是省级以下的转移支付制度,而在如何设计上级政府与农村基层政府间的转移支付制度问题上,对乡镇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范围进行界定是一切讨论的前提。我国县级财政转移支付中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的均等效率较高,但体制性补助和税收返还均等效率较低,县级政府应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导向,形成合理的转移支付体系。

目前,拓展“三农”金融服务的一大障碍是贷款需求的加大与抵押品数量不足的矛盾,而农村有大量闲置土地资源。农村家庭资产价值向金融价值的有效转化是解决农户创业融资难的关键,从培育农村资产流转市场、加快农村资产产权确认、强化农户贷款担保创新等方面入手,加强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融资服务,变资源为资本,就能为农村建设注入巨额资金血液。休闲农业是开发闲置宅基地的有效路径,通过企业模式将农户闲置的宅基地资源折合为股份参与工商资本运作,这种模式尤其适用于缺乏工业或不能搞工业的山区、半山区农村地区。除了正规的金融信贷之外,资本下乡会产生规模经济效应、知识溢出效应和社会组织效应等三大正面效应,工商资本也是农业生产要素整合与配置的重要一环,是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成都多利农庄采用公司垫资、宅基地有偿腾退、建设用地入市的方式,有效解决了都市现代农业投资与运营的难题。然而,部分学者对资本下乡持否定态度,认为资本下乡投资农业是为房地产开发等非农盈利项目作铺垫,在农业经营上并无效益;要使工商资本真正服务农村经济,政府应在设置好保护农民权益的防火墙的前提下,优化投资环境,遵循市场规律,让更多的工商资本在乡村振兴中大有作为。

回顾以上研究可知,对农村金融发展的研究大多是在宏观层面从供给主体(政府、金融机构)的角度进行研究,对省域农村金融发展的实证研究以及从需求方(农户、农业企业)角度进行的研究还比较少,研究者提出的政策建议并未体现如何发挥农民的创造性和尊重农民的实际需求。另外,在处置“空心村”问题时,是消极被动地拆房腾地,还是慎重考虑长远对策,都有待进一步研究。

2.4优化外部环境

农村的综合功能与承载能力是推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因素。资本边际收益率落差的存在,使得农村资本持续流向城镇,靠行政举措来矫正或扭转上述资本流动方向并不明智,我国在新时期要提升农村资本的边际收益率,就必须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并立足民营组织、个体经营者等生产经营主体拓展农产品推广渠道,实施“互联网+农业”战略,积极建设和利用农产品网络信息平台,向外推广优质农产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休闲农业生态农业等产业融合形式的发展需要良好的环境基础作支撑,应加强“以奖促治”的农村环境基础设施运行管理办法,积极推广农业生态循环技术、畜禽养殖清洁生产工作,以提升村容村貌,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改善农村环境。在农村基础设施的供给主体上,政府应集中投入具有纯公共产品性质的设施领域,并出台政策对具有混合产品和私人产品性质的领域加以引导,建立主体互动合作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模式,提高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效益的途径是提高各主体的供给能力,最大化社会协同力,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协同”的模式。

农村产业融合的发展离不开相关政策的支持,主要表现在实施重大工程、政府采购公共服务、设立农村产业融合投资基金、开展农村产业融合试验示范区建设4个方面。我国应持续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力度,逐渐减少市场价格支持比重,加大对农业知识和创新体系的财政投入,完善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和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遏制企业违规违法行为。同时,政府应对农地农业经营创新进行政策激励。一是给予用户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进行规模化经营激励;二是通过支持龙头企业并鼓励农民以承包土地经营权入股农业龙头企业,进行产业化经营激励;三是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科技研发等进行长期投入激励;四是给予农村新型企业发展激励,引导工商企业发展现代农业,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全产业链发展。在土地流转机制的完善方面,有学者建议将农民的口粮田、水田、高产田维持家庭联产承包模式,仅在坡地、山地、荒地或少量低产田实行流转,并提倡农民以土地入股形式进行土地流转,对出租之后的土地按《土地法》征收土地开发增值税,以避免少数人以农业开发为名搞公开或变相的房地产开发获取暴利。另外,优化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应从落实集体土地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承包地经营权3个方面着手,其中以“按份共有”来实现集体所有权,建立起农民的进入和退出机制是关键环节。

通过对以上研究的分析发现,现有研究大多只是分析了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与政府产业政策应该作出调整的必要性。所提的建议都是针对政府的,并没有考虑到政府早已提出抑或已经采取这些措施。因此,重要的是要分析清楚政府为什么没有遵循这些本来可以更好优化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环境的方法。目前,全国多地竞相打造“田园综合体”,但是农村产业自身的弱势地位无法从根本上得到改变,市民下乡的消费能力也十分有限,缺乏规划盲目实施农村全域旅游建设,极有可能制造出产业泡沫。因此,将促进农民增收与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结合起来,多视角地进行因地制宜的产业制度体制的探索性分析,是未来农村产业融合议题研究的重要努力方向之一。

综上所述,通过梳理国内学者关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路径方面的研究,发现我国的农村产业融合研究总体上处于初兴阶段,且大部分以描述性分析为主,许多相关学术研究成果是基于政策文本和相关文件进行的解读,探索性分析和典型经验的比较分析较少,缺乏不同类型农村产业融合的分类研究,对村庄“空心化”与“老龄化”、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等现实问题的研究视角单一,未能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预测在下一步,学者们要重点关注农村产业融合中的重大现实问题,审慎引进国外的成功经验,开展跨学科综合视角研究,加强典型案例的经验探索性研究,加强对不同地区、不同类型农村产业融合的研究,以推动该领域的学术研究和实践探索。

3.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中的问题

3.1产业发展缺乏活力

农产品加工业大而不强。目前,我国大口径规模以上的农产品加工业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9.4万亿元,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林牧渔总产值之比由2003年的0.9:1提高到2012年的1.9∶1,我国的农产品加工业有了长足发展,但依然存在资源利用水平低、精深加工能力不足等问题。

农产品市场竞争力难以提升。土地流转制度、土地权利分散等导致我国农业规模化经营难度大;劳动力、土地等问题导致我国农产品成本上升;土地过度使用、农药残留导致我国农产品安全问题严重。另外,国产农产品缺乏创新、同质化严重、产供销的一体化营销模式不完善等,导致农产品滞销严重。

3.2产业融合主体缺失

近年来,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组织发展迅速,但融合主体在数量、规模、组织结构上依然存在许多不足。比如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的带动力不强;家庭农场参与融合的能力不够;各融合主体对资源、财政的依附性强,组织结构不合理。工业化与城市化吸引了大量农村青壮年劳动力涌入城市,农村普遍出现老龄化、空心化现象,农业劳动力不断弱化,阻碍了科技成果向生产力的转化。此外,现代农业对高技能劳动力需求的增加与农村劳动力文化水平普遍较低的矛盾制约了农村对剩余劳动力的吸收。

3.3金融体系的支持不足

农村地区的金融信贷活动水平远低于城镇水平,一方面,农村金融机构无法提供满足多种农业发展需求的信贷服务,贷款难已经成为制约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的“瓶颈”;另一方面,农民在农业生产过程中没有形成农业信贷意识,而农业经营主体进行产权抵押贷款往往会受制于信用等级,农村金融机构难以形成规模化的农业信贷服务,农村金融体制的改革势在必行。

3.4外部环境尚待改善

农村资源环境严重透支,基础设施建设落后。一方面,化肥、农药的长期过量使用和农村污染处理能力不足导致农业面源污染日益严重;另一方面,宽带网络、物流仓储等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不足直接增加了潜在融合主体进驻农村的成本与风险。产业融合政策体系不健全,配套服务相对落后。例如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滞后,农业补贴政策对新业态的扶持不够,科技支撑体系不健全,农业生产性服务发展滞后,以及市场供给不足、资源配置不合理等。

4 . 对策建议

4.1创新驱动融合发展,提高产业竞争力

农村三产融合发展的核心是增强县及县以下的创新能力以供给多样化的产品和服务,先决条件是为农村产业融合提供更多保障。一方面,要创新农业科技投入机制,扩大农产品的精深加工规模。引入大型龙头企业,扶持中小型农产品加工企业,提升农村地区农产品的深加工规模,深度挖掘农产品潜在的附加价值。另一方面,要构建农业经营保障机制,拓展农产品的推广渠道。积极召开农产品展销会、建立大型农产品集散中心等,利用互联网平台向外推广优质农产品。同时,要依托当地优势资源打造主导产业,引导农业经营主体集群发展,共创产业融合的协同发展格局。

4.2强化新型经营主体的培育与政策支持

农村三产融合发展必须要有主体支撑。一方面,要培育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主力军,扶持农业产业龙头企业,发展各类股份合作组织,培育家庭农场、职业农民等。同时,应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政策扶持,通过政策支持、机制创新、典型示范等,培育一批市场竞争力强、示范带动面广、技术装备水平高的产业融合主体。另一方面,要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协调不同农业经营主体之间的关系,增强普通农户的参与能力。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推广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的产业发展路径,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在农村产业融合中的引领作用。

4.3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加强财税支持

农村产业融合的发展受制于发展迟缓的农村金融市场和庞大的资金需求缺口。2018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健全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农村金融体系,推动农村金融机构回归本源。首先,要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增加金融机构的服务供给,强化商业金融支农责任,发挥政策性金融与合作性金融的扶农作用;其次,对新业态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加大财政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关键设施和公共服务的投入力度;再次,要合理引导工商资本进入农产品加工流通、农业生产性服务、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等产业,与农业龙头企业、各种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分工协作、优势互补。

4.4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环保政策

农村三产融合发展离不开政府的规划引导。应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挡升级,加快公路、电网、供水、供气、物流、环保、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乡村通达工程,推动城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互联互通;完善农村二、三产业基础设施,合理规划建设各类农产品加工园区,整治休闲农业、乡村旅游集聚区的周边环境,根据发展需要建设农村停车场、交通指示牌等配套基础设施。完善环保政策,发展循环型农业,加强生态农业技术的研发与应用,提高农村环境污染防控水平,全面提高农村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的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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