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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耕文化传承与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农耕文化;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 
  中图分类号:F59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114(2015)11-2810-03 
  DOI:10.14088/j.cnki.issn0439-8114.2015.11.064 
  Study on the Inheritance of Farming Culture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Rural Tourism 
  CAI Lin, WANG Qing 
  (Huanggang Normal University, Huanggang 438000, Hubei, China) 
  Abstract: Rural tourism has been the important way of promoting the new rural construction, the development of agricultural economy as well as the continuous increase in rural incomes. Farming culture which can not be replaced is a precious wealth of the Chinese nation and the soul for the development of the rural tourism.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accelerating the new urbanization, only the protection, inheritance and innovation of the excellent farming culture will be made, can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rural tourism be realized. 
  Key words: farming culture; rural tourism;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我国是世界三大农业起源中心之一,在漫长的农业经济社会中形成了灿烂辉煌的农业文明,也创造了博大精深的农耕文化。作为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主体部分,农耕文化构成了中华民族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思想来源,并在我国现代化进程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基础性作用。伴随着现代旅游业的发展,依托乡土资源、以农耕文化为核心和灵魂的乡村旅游得到了快速发展,成为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途径。新时期,如何在新型城镇化日益加速的时代背景下保护、传承、创新农耕文化,是乡村旅游能否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1 我国乡村旅游发展的基本现状 
  乡村旅游是指以农村区域为活动场所,以农村独特的生产形态、民俗风情和田园风光为旅游资源,以农业旅游为主要形式,以都市居民为目标市场,以领略农村乡野风光、体验农事生产劳作、了解风土民情和回归自然为目的的一种旅游方式[1]。21世纪以来,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促进了农业多功能的实现,使得以“住农家屋、吃农家饭、看农家景、干农家活、享农家乐”等为主要内容的乡村旅游成为我国各地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重要抓手,在农业发展、农民增收以及农村现代化建设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特别是2006年,国家旅游局将当年的旅游主题确定为“中国乡村游”,我国乡村旅游得到了迅猛发展。2014年,乡村旅游的游客数量达12亿人次,占到全部游客数量的30%。2014年乡村旅游收入3 200亿元,带动了3 300万农民致富,涌现出以成都为代表的农家乐、以哈尼梯田为代表的观光农业、以贵州为代表的村寨游、以北京为代表的民俗村等多种乡村旅游模式,打造了包括中国最美乡村――婺源在内的众多国内知名乡村旅游景点。 
  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连续第12次聚焦“三农”问题,首次提出要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并明确提出要“积极开发农业多种功能,挖掘乡村生态休闲、旅游观光、文化教育价值。扶持建设一批具有历史、地域、民族特点的特色景观旅游村镇,打造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乡村旅游休闲产品。”这无疑为乡村旅游的发展提供了政策利好,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2 我国乡村旅游发展中的主要问题 
  经过近30年的发展,我国乡村旅游已经成为现代旅游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并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而表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然而,不可忽视的是,各地在旅游资源开发过程中,片面强调农耕文化在乡村旅游中的积极作用,而忽略了对农耕文化旅游资源的保护、传承与创新,导致乡村旅游出现了粗放型、无序化、发展水平偏低等突出问题,严重制约着我国乡村旅游的可持续发展。 
  2.1 乡村旅游中农耕文化的开发不够深入 
  从内涵上看,农耕文化可以分为三个层次,即物质层、制度层和精神层。农耕文化的物质层主要是指在乡村生产、生活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文化的总和,具体表现为特定的农作物、耕作方式、农业器皿、乡村建筑、农业生产工艺和生产技术以及田园景观、农村自然环境和特有的饮食、服饰等。农耕文化的制度层主要是各地乡村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为了保证乡村事务运行的稳定,有序而约定俗成并世代相承的伦理道德以及礼仪规范,反映了不同地域乡村的权力制度和礼仪传统。农耕文化的精神层主要是基于农业生产、农村生活状态而形成的一种精神成果和文化观念,主要包括民风民俗、风土人情、思维方式、价值观念,是乡村意识形态的总和,反映了乡村居民对待人与人、人与自然的观念、态度和想法,如协调和谐的三才观、变废为宝的循环观、趋时避害的农时观等,是农耕文化的核心。   从各地乡村旅游开发的成功案例来看,农耕文化物质层开发较为典型的当属云南哈尼梯田,现作为我国农耕文化的典型代表已经成功申报为世界文化遗产;在制度层开发方面,随州积极打造炎帝故里品牌,每年举行的拜谒炎帝神农大典成为海内外华人寻根谒祖的重要平台。但总体来看,农耕文化的开发更多地强调对乡村自然资源的开发,仅仅停留在农耕文化的物质层面,以观光休闲主题居多,忽视了农耕文化内涵和精神内核的发掘、开发,使乡村旅游缺乏文化品位,不能吸引游客长时间的逗留,导致乡村旅游综合效益低下。 
  2.2 乡村旅游文化特色不够鲜明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消费观念的成熟,国人的旅游消费观念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众多游客已经不再满足于观光游览,而是希望通过旅游获得精神层面上的满足。据国家旅游局2012年统计数据显示,全国25.9%的旅游者的旅游第一目的是为了求知求学,而将求知求学做为次要目的的人数占旅游者总数的87.5%[2]。从国内外旅游业发展的实践来看,只有那些特色鲜明,具有原真性的文化因素才能满足现代旅游者求新、求异、求美的旅游动机[3]。 
  目前,我国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存在两种模式,一种是基于地方政府招商引资,以企业为主体运营的乡村旅游项目;一种是基于市场需求而由村民自发形成的乡村旅游项目。前者在发展乡村旅游的过程中过多地重视乡村人造景观建设,以经济利益为中心,忽视对农村生态环境和农耕文化的保护,其经营行为具有明显的短期性特征,缺乏对乡土文化的深度开发;后者由于个体经济实力的局限,难以在区域范围内对乡村旅游产品进行整体规划设计,旅游项目规模较小,产品种类单一,内容较为单调,主要停留在休闲观光、采摘垂钓等较低层次,乡土文化氛围不浓,且开发建设雷同现象比较严重,由此导致的恶性竞争损坏了乡村旅游的品牌和整体形象,严重影响到乡村旅游的发展后劲。 
  2.3 乡村旅游中出现农耕文化弱化、异化的倾向 
  出于旅游市场导向和参与竞争的需求,传统文化被开发为旅游产品时,就必然带有为迎合城市游客而使传统文化发生变异的特点[4]。乡村旅游的兴起源于城市居民远离都市、回归自然、缓解精神压力的诉求,乡土特色、农耕文化是乡村旅游区别于其他类型旅游的主要标志,是乡村旅游产品的生命力和竞争优势所在。然而,在乡村旅游资源开发过程中,农村的乡土元素被现代都市元素取代的情况较为普遍,在建筑装饰、娱乐项目、住宿条件、接待设施等方面城市化倾向较为明显,使农家乐俨然成了乡村酒店的代名词,不少传统的优秀农耕文化资源遭到了严重的破坏。 
  另外,从旅游的本质来看,乡村旅游发展的过程,实际上也是城乡不同文化相互交流、碰撞、融合的过程。在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不断加速的进程中,农耕文化资源本身已经极为脆弱,其生存与发展的环境日益恶化。乡村旅游的发展,带来现代都市文明的同时,也使处于弱势地位的农耕文化受到了强烈的冲击,乡村文化传统和乡土特色正被城市文明同化、弱化。值得注意的是,随着旅游经济的发展,乡村民风出现了世俗化、浮躁化、功利化的倾向[5],浓厚的商业化氛围正逐步取代淳朴自然的乡风民俗。 
  3 基于农耕文化传承的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策略 
  3.1 以政府统筹规划为前提,打造乡村旅游品牌 
  乡村旅游中农耕文化的保护、传承与开发,不仅具有重要的经济效益,还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由此决定了乡村旅游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宏观指导和政策扶持。国内外旅游业发展的实践表明,只有充分发挥政府在旅游资源开发中的文化建设职能,才能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促进旅游经济与文化建设的共同发展。因此,乡村旅游中农耕文化资源的开发必须以政府为主导,从区域全局的角度进行统筹规划。各地农村不同的生产模式和经营方式,决定了各级政府应该因地制宜地发展乡村旅游,把乡村旅游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以及“一村一品”特色村域经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传承农耕文化纳入到乡村旅游的发展规划,加大对地域特有的农耕文化资源的保护、开发,深入挖掘农耕文化的精神内涵,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乡村旅游品牌,并以政府为主导做好乡村旅游主题形象的推广工作。 
  另外,政府不仅要在税收、信贷、土地、人员培训等方面出台优惠的政策来扶持乡村旅游的发展,更要在农耕文化资源开发中加强管理,杜绝对农耕文化资源的毁灭性、过度性开发行为,减少乡村旅游发展过程中对生态环境和资源的破坏,使乡村旅游业发展建立在当地生态环境承载力的基础上,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3.2 以社区参与为基础,提升乡村旅游的文化品位 
  社区参与是旅游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它要求旅游规划、开发和管理过程中,充分考虑社区居民的意见和需要,并将其当作旅游开发主体和参与主体[6]。乡村旅游对乡土民俗文化、乡土地域特征强烈的依附关系决定了乡村旅游的发展最终离不开当地村民的积极参与[7]。实践证明,乡村旅游依托外来投资发展的“飞地化”经营模式,不仅导致旅游收益大量流出农村,严重损害了当地村民的经济利益,更重要的是割裂了农耕文化资源开发与当地村民之间的内在联系,使乡村旅游产品缺乏乡土文化内涵。 
  乡村居民是地区农耕文化的创造者、传承者,更应该是乡村旅游中农耕文化的展示者、传播者与获益者。文化的成员共有性特征决定了只有基于当地村民共同参与的乡村旅游产品,才是最能体现地域特色文化的、最具竞争优势的旅游吸引物。因此,在乡村旅游发展中,要构建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满足乡村居民依靠发展旅游产业实现生活水平提升的内在需求,通过宣传、教育增强乡村居民的主人翁意识,使他们主动参与到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开发与创新中,在旅游产品设计中积极融入地域的特色文化,为旅游者提供更高层次的精神享受。 
  3.3 以特色农耕文化挖掘为重点,丰富乡村旅游产品类型 
  农耕文化由表及里的丰富内涵,决定了乡村旅游产品既能够给游客带来农特产品采摘、乡间田园参观等物质文化的体验性,又能带来生活哲学、价值理念等非物质文化的感知性,其内容可以有效渗透到乡村旅游的“吃、住、行、游、购、娱”等6个环节,使乡土风情贯穿于乡村旅游活动的全过程。要将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同保护开发传统文化特别是非物质文化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充分地挖掘和利用保存和流传下来的文化特色元素,努力将这些文化元素根植于发展乡村旅游的每一个环节和过程之中,使游客在享受优美的自然风光的同时,感受到传统文化的深厚底蕴[8]。 
  因此,各地乡村旅游的发展必须结合当地的文化资源特色,深度挖掘地方特有的农耕文化传统,发现传统优秀文化中的时代内涵与当代价值,并运用现代旅游产品的设计理念,以情境化、娱乐化、体验化等手法开发设计独具地方特色的旅游产品,提升旅游产品的档次和文化品位,延长乡村旅游产业链,有效增强乡村旅游地的独特吸引力,在拓展乡村旅游产业的发展空间的同时,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类型旅游者的消费需求,使乡村旅游具有坚实的文化根基和旺盛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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